除了我以外,老七是从小练美声的,成天唱一些很高雅的东西,老幺天生一副好嗓子,也是合唱团里的骨干,所以,宿舍里常常都是传出来一些奇怪的声音。首先美声这东西,是唱的人过瘾,听的人难受,与其听得难受我还不如唱得高兴。虽然我妈妈有一副好嗓子,但是这一点没有遗传给我,我一直都觉得非常的遗憾,她们两个也会叫我一些发音的基本技巧,偶尔我也回去合唱团去混一些日子。她们两个人在唱《莫斯科郊外的晚上》,《红梅花开》,我和我亲爱的祖国》等等的时候,我就会尖着嗓子夹在中间乱叫。当然还是我最厉害,我们一开唱,宿舍里就没人了,估计隔壁寝室也会走的差不多了。然后就是她们唱到最后也会受不了我了,偶尔几次能够忍受到最后,如果我想让她们受不了也很容易。只要拿出鼓棒在桌子上练基本工,她们大概在十分钟之内就消失了。我就可以安心睡觉了。
其实很奇怪,宿舍里就我和老幺最皮,但是就我们装的最斯文,搬文弄舞的。我是长的比较的古典,而且在陌生人面前基本都不太说话的,穿着长裙留着长发,也会拿着吉他播弄几下。她们形用我一个最贴切的典故就是:有一天看到林静长发披肩,一席白裙,在小河流水,杨柳依依的小路上,徐徐走来,看到背影,瓦!好一副淑女下学图,跟到宿舍,看到这小子,高跟鞋一踢,一屁股坐地上,“***累死我了!”,不过,因为我交友不甚,肯定是对我的诽谤。但是老幺比我还过分,常常出场都是搂着琪琪的腰,害得琪琪的男友对她怒目而对的。她还是我行我素。这小子居然学真的淑女一样弹古筝,居然还弹的有模有样,不止自己弹,还逼着我弹,说什么凡是认识她的人都会弹《沧海一声笑》,我不能坏了她的规矩,这首曲子是古曲,没有4和7的,而古筝也只有五跟弦,这首曲子也只有两句来回重复,所以只要你这两句记住了,跟弹棉花一样来回拨,拨到手抽筋都不会错。不过我学并不是迫于她的淫威,而是我一弹琴她就会唱歌,她的歌声真不是盖的,特美。
架子鼓一个乐队里也就一个,肯定是锋,一般她敲架子鼓我敲小鼓,她敲小鼓我就敲三角铁,更搞笑的是我居然有一次敲的是和尚的木鱼。但是我从来没有觉得心里不平衡过,因为我就觉得锋比我强,我挺高兴的。我反正是个混混,老师也对我降低了要求,我对自己就更加没要求了,有时候太难的乐谱,我敲不来,我就停下让锋一个人过,完了我在跟进去,这样错了也不会有人发现。老师和锋都知道,但也没人说我,所以一到正式的演出我就这么干。有一次我们彩排得时候,我们老师平时是做指挥的,他突然想听听效果如何,就扔下指挥棒跑到听众台上去了,害的我们一下子都乱了套,一曲结束,他很高兴的回来说“你们的节奏把握得特别好,听起来特别得舒服,这个都归公于这位敲木鱼得同学!她有非常好的音乐感觉!”我当时受宠若惊,受批评受惯了,突然当着这好几百个人这么重的表扬,当时我脸就红了,我吐吐舌头看看锋,她一脸漠然。可能有些失落。
后来又来了个男生武,我真的是没有什么音乐天赋,他们首先是鼓比我敲的好,其次是我弹吉他的时间比他们谁都长,从高中别人送我吉他起,但是我实在不是个用功的人,哪一天想起啦就弹弹十几分钟,想不起来是好几个月都不会练。锋是自己随便弹弹就能自己写歌,武白天睡觉,晚上把自己每天关在水房里练琴,每天6-10个小时,好厉害。这个哥哥从前也是长发,因为头发太油了受不了我们的打击一下子剃度了,光头了,酷哥一个。最后他拿到毕业证书后根本就没有找工作,直接去琴行卖琴,晚上去酒吧唱歌。这个都是后话了。只是想说明一点,我永远不能想他们一样为了至爱放弃一切,甚至很多时候我都搞不清楚我到底喜欢什么。武和锋才是一类人,但是他们也很少说话,武身边有很多女生,一个比一个漂亮,锋也是众多男生追逐的对象。但是,我总觉得他们应该在一起的,他们还叫了个男生一起组了个乐队,叫做“亲和力”,我实在没什么用处,但是他们也没有拉下我,我就帮他们拎拎衣服翻翻乐谱什么的。那时候,只要是有演出的机会都会乐颠乐颠的上的,哪怕是某个小商场的开业我们也会去的,可以挣个30块钱就特别开心了。后来武和锋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“paradise”的酒吧唱歌,我去过几次看他们,很等对的一对壁人唱beyond,唱黑豹,唱王菲,唱田震。感觉我是个多余的人,后来就不去了,但是他们两个人都太酷了,所以就算象我想象的相爱了也很难在一起。
武是个很酷的人,锋也是。她没有什么朋友,走的比较近的大概就算我了,她也会叫我陪她去逛街。那时候我们出去都很酷,穿着破的牛仔裤,凃着黑色的口红,带着一手的手镯从人群中穿过,回头率很高。我会很不安的东张西望的,生怕碰到了熟人,挑得都是同学老师不去得地方。锋对我得行为不屑一顾。快到学校,我会把黑色的唇膏擦掉,将头发梳整齐,将身上乱七八招的东西都歇了下来,每当这个时候,锋就会笑话我“你累不累?”。是很累,锋活的一点都不累,她凡事都按照她自己的意志在活,活得很痛快。有一次我去她宿舍找她,看到远远的她的背影在走廊的窗口,在夕阳的映照下,很美丽的一个背影。我正要叫她,却看见她在抽烟,我当时就觉得,我跟她不是一类人,我的叛逆是偶尔的生活的调剂,她的叛逆已经深入到了她的骨髓。我很希望我能象她一样生活的洒脱,但是我却无法真的不去考虑别人和社会的看法,毕竟我一直都是被当作一个好孩子养的。我当时就觉得我还是要按照自己的路途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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