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部分 外国卷第20节 一朵红红的玫瑰
啊!我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,
它在六月里初开;
啊,我爱人像一支乐曲,
美妙地演奏起来。
你是那么美,漂亮的姑娘,
我爱你那么深切;
我要爱你下去,亲爱的,
一直到四海枯竭。
一直到四海枯竭,亲爱的,
到太阳把岩石烧裂!
我要爱你下去,亲爱的,
只要是生命不绝。
再见吧——我惟一的爱人,
我和你小别片刻;
我要回来的,亲爱的,
即使万里相隔!
作者简介
彭斯(1759—1796),苏格兰伟大的民族诗人。生于苏格兰的农民家庭。十一二岁时便和父亲一样干重活,维持家庭生活。母亲是个民歌手,这使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熟悉苏格兰民歌的旋律,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1786年,因为和少女琪恩私下恋爱,触犯了教会和女方家庭。教会要制裁他,女方家庭则声称要将他投进监狱,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贫穷。诗人本准备前往牙买加,但已没有钱买船票。诗人迫不得已,在一个朋友的建议下,将自己的诗集《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》寄给了出版社。没想到这部诗集使诗人一跃成名,很快成了当时文化界的红人。诗人向往法国大革命,曾自费购买小炮运往法国。1792年,诗人因为发表革命言行被上级传讯,1795年,诗人加入反抗英法联军的农民志愿军。1789年,诗人获得一份税务官的职位,每天都要骑马巡行二百多里,同时还要务农。这些使得诗人劳累过度,心脏受损。37岁那年,年轻的诗人离开了人世。
名作赏析
这首诗出自诗人的《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》,是诗集中流传最广的一首诗。诗人写这首诗的目的是送给他的恋人即少女琪恩。诗人在诗中歌颂了恋人的美丽,表达了诗人的炽热感情和对爱情的坚定决心。
诗的开头用了一个鲜活的比喻——红红的玫瑰,一下子就将恋人的美丽写得活灵活现,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心中的感情。在诗人的心中,恋人不仅有醉人的外表,而且有着柔美灵动的心灵,像一段乐曲,婉转动人地倾诉着美丽的心灵。
诗人对恋人的爱是那样的真切、深情和热烈。那是种怎样的爱呀!——要一直爱到海枯石烂。这样的爱情专注使人想到中国的古老民歌:“上邪!我欲与君相知,长命无绝衰。山无陵,江水为竭,冬雷阵阵,夏雨雪,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。”诗人的哀婉和柔情又可用《诗经》里的一句来说明: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何等的坚决和悠长!
爱的火焰在诗人的心中强烈地燃烧着,诗人渴望有着美好的结果。但是,此时的诗人已经是囊中羞涩,诗人知道这时的自己并不能给恋人带来幸福,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要离去。但诗人坚信:这样的离别只是暂别,自己一定会回来的。
这首诗是诗人的代表作,它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,对济慈、拜伦等人有很大的影响。诗人用流畅悦耳的音调、质朴无华的词语和热烈真挚的情感打动了千百万恋人的心,也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。诗歌吸收了民歌的特点,采用口语使诗歌朗朗上口,极大地显示了民歌的特色和魅力,读来让人感到诗中似乎有一种原始的冲动,一种原始的生命之流在流淌。另外,诗中使用了重复的句子,大大增强了诗歌的感情力度。在这首仅仅有16句的诗中,涉及“爱”的词语竟有十几处之多,然而并不使人感到重复和累赘,反而更加强化了诗人对恋人爱情的强烈和情感的浓郁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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